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 職稱:約用人員。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
- 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者。
- 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 具有機車及小客車(含以上)駕照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二十八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 辦理金門縣烈嶼鄉樂齡學習中心相關業務。
- 協辦金門縣樂齡學習中心業務推展及相關活動。
- 協辦家庭教育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地點:本中心。
- 報名時間:自109年7月20日至109年7月24日17時止。
- 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限109年7月24日17時前送達, 未錄用者恕不退件。寄送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2樓,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翁小姐收「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 (聯絡電話:082-318823轉65113 翁小姐)
- 報名表一份(如附件)。
- 資格證明文件: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服務證明等可佐證經歷資料、退伍令(女性免附)、駕照影本乙份。
- 高中(職)畢業:25分
- 大學畢業:30分
- 研究所畢業:35分
- 博士畢業:40分
- 口試日期:電話另行通知。
- 口試地點:電話另行通知。
- 新僱用人員由本中心試用三個月,試用期間之表現,經本中心考核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 核薪標準:依本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薪,並依法納入勞健保。
-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