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50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更多企業參與旨揭試辦計畫,惠請協助周知,並請有意參與之企業於112年1月31日(星期二)前逕洽本縣家庭教育中心陳律帆助理員聯繫(電話:04-7531895;電子信箱:lyufan1113@email.chcg.gov.tw),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檢送「教育部友善家庭職場聯盟推動方案」及「第二期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試辦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