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4日臺教社(二)字第1100048184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更多企業參與旨揭試辦計畫,請有意參與之企業於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前逕洽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趙健宏組員聯繫(電話:04-7531847;電子信箱:h2005125@email.chcg.gov.tw),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檢送教育部友善家庭企業聯盟推動方案暨鼓勵職場推動家庭教育試辦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