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5月15日屏府教家字第1148000218號函。
貳、 報名資格:
一、教育人員須為本縣在職(退休)教師、主任或校(園)長且須具備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符合以下項目之一:
(一)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
(二)具家庭教育、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福利政策等相關學歷。
(三)具家庭教育中心各類種子教師資格(如情緒教育、學校家庭教育或家庭展能等)且有實際推廣、宣講課程經驗者。
(四)於本縣推展家庭教育表現優異者。
二、家庭教育實務工作人員,符合以下項目之一:
(一)具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且具相關服務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家庭教育、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福利政策等相關學歷,且具相關服務經驗2年以上者。
參、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5月30日(星期五)止,報名表及相關表件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以親送或郵局掛號郵寄方式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郵寄封面請註明「家庭教育輔導員遴選」。
肆、 錄取公告:預計於114年6月6日前公布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及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伍、 其他:詳細事項請參考附件簡章,洽詢專線:08-7378465#36 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