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曹翠英老師
【適讀對象】社會大眾、專業人員
【家庭生命週期】五、家有青少年
性別平等是一種互相尊重的人權價值觀(教育部,2019)。意指每個人/每個性別都是平等的,都擁有同樣的價值與權力,不同性別者(男性、女性或跨性別)也應享有平等的權利;所謂不同性別者包括跨性別者,可能是生理性別為男性、心理性別則為女性者;或者是生理性別為女性、心理性別卻為男性者,都應在我們的社會中享有同樣被尊重的權利。社會不宜以「娘娘腔」或者「男人婆」或「變態」等名詞污名化她 /他們。
由於面臨生活無法解決的困難或無法滿足的需求,有些人不願面對,或者為了暫時忘卻現實的煩惱,而轉向虛擬世界,因此,在不知不覺之中造成沈迷。而網路的高度匿名性與便利性,以致稍有不慎,可能誤交損友,或者遭受欺騙,其網路性別霸凌,更是層出不窮。以下就性別平等常見的問題與處理,以及面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時,可以做的防護措施略作說明:
一、性別平等常見的問題與處理
本文從國內常見的四面向性別平等上的爭議,包括身體界限、性別權力關係、性別暴力以及其他重要議題,分述如下:
(一)尊重彼此的身體界限
所謂身體界限,係每個人能夠忍受別人碰觸的限度,因對象、時間、年齡、性別的不同而有所改變,而為自己訂定需要的身體界限,是身體自主權的表現。身體界限不全然只是「身體」接觸,還包括視覺與聽覺界限在內,諸如開黃腔、散播不雅圖片…,有任何不舒服,感受到不被尊重,都算是界限被侵犯了(胡綺祐,2021)。
「你的不舒服很重要」,當你確定了自己感受後,要清楚向對方表達感受與想法,並依當下狀況做反應,「向對方明示拒絕」、反抗或是尋求旁人協助,或透過申訴管道,或撥打保護專線113、110報案專線,或尋求家庭或心理諮商,都是可行的途徑。
(二)創造平等的性別權力關係
性別是一種權力關係(蘇芊玲,2008)。當雙方當事人存在著地位、知識、年齡、體力、身分、族群或是資源不對等狀況下,就容易發生性騷擾、性霸凌或性侵害,最常出現的除了「上對下」關係外,就是「男對女」關係,當然可能源於兩性教養方式差異或傳統價值觀,因此,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學習合宜的性別人際互動,應是核心關鍵。
(三)預防性別暴力
所謂「性別暴力」(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1)是指任何因「性別不平等」而產生的種種暴力行為,包括肢體傷害、精神威脅、強迫或任意剝奪自由等各種形式,如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家庭暴力、情侶或伴侶間的暴力、人口販運、兒少保護及青少年性暴力等。無論程度、大小如何,性別暴力都會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傷害與痛苦,甚至終其一生都深受影響。
性別暴力可能在任何地點和情境下發生,因此,從小要讓孩子建立防治性別暴力觀念,鼓勵民眾對性別暴力行為要有覺察的意識,對周遭對象與生活議題多關注。
(四)其他重要議題
包括跟蹤偷窺、拍攝他人如廁之身體隱私部位或是公共空間進行自慰,均具有性意味,屬於不受歡迎行為,且損及他人人格尊嚴,這些行為都屬於性別平等法第2條第4款第1目規定的性騷擾行為(教育部,2019)。而立法院會已於110年11月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並預計公布後6個月施行。
二、面對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防護措施
加諸年輕世代的價值差異,這一代的孩子,從小接觸3C產品,熱衷網路直播、互動與交友,因此層出不窮的「數位性別暴力」案例或「未取得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隱憂,以及引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問題等,因此,在此以直播為例,提供社會大眾與家長留意的五個提醒、三個關心,以及「五不」與「四要」的防護措施(教育部,2020),包括:
(一)孩子在直播,要注意
- 年齡有限制:直播平臺普遍設有使用者年齡限制。
- 隱私會曝露:直播可能會曝露過多個人隱私,或因裸露涉及妨害風化,吃上官司。
- 要取得同意:未經同意直播他人恐涉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罵人涉毀謗:直播罵人可能觸犯刑法毀謗罪或公然侮辱罪。
- 侵犯智慧財產權:未經著作權人允許而直播恐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
(二)孩子看直播,要關心
- 直播隱藏危害:直播可能涉及色情、暴力、自殺、吸毒等不當內容戕害心靈。
- 直播耗費時間:花過多時間看直播,影響心靈與情緒起伏。
- 直播花費金錢:投入過多金錢購買虛擬禮物或點數贈送給直播主,可能造成價值觀扭曲。
(三)避免數位性別暴力「五不」與「四要」防範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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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避免的「五不」防護
(1)不違反意願:不可強迫他人拍攝或傳送影像。
(2)不聽從自拍:不要聽從引誘拍攝自己的影像。
(3)不倉促傳訊:傳送訊息及影像前應再三確認。
(4)不轉傳私照:收到他人私密照,轉傳即違法。
(5)不取笑被害:取笑或檢討被害人將造成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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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時的「四要」守則
(1)要告訴父母師長:比起獨自面對,師長能提供更多協助。
(2)要截圖存證:有明確證據,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3)要記得報案:不只是為自己,也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
(4)要檢舉對方:就算是假帳號,讓管理者依規定處理。
三、結語
當Google取代記憶,思考影響我們的決定與行為時,我們必須深思還能用什麼樣的價值觀來引導下一代的成長(曹翠英,2015)。相信做到性別平等是起碼的尊重與人權;在網路世界尊重彼此的身體界限、創造平等的性別權力關係、預防性別暴力,甚至有能力面對可能的偷拍,都是網路世界重要的性平議題。因此,除了上述措施外,我們須協助任何階段的孩子,不在偶然事件中成為受害者,同時教導孩子也不要成為加害者,強化法治觀念,並加強媒體與網路識別能力,有效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實質達到性別平等。
參考資料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1)。有關性別暴力。臺北市:行政院。
胡綺祐(2021)。做自己身體的主人-談身體界限。臺北市:旭立文教基金會。
曹翠英(2015)。翻轉教育另一章-走出戶外 讓我們看雲去。新北市教育季刊,14,19-22。
曹翠英(2017)。數位性暴力分享。未公開,Iwin網路內容防護研討會。
教育部(2019)。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之性別平等教育參考手冊(試閱版)。臺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20)。數位性別暴力防護補充資料。臺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20)。【宣傳單】孩子熱衷網路直播時,家長可以提供的5個提醒及保護。臺北市:教育部。取自https://isafe.moe.edu.tw/flyers/1954?user_type=4&topic=7
蘇芊玲 回響:性別也是一種權力關係(2008年9月7日)。中國時報,第B1版。取自http://tag/%E4%B8%AD%E5%9C%8B%E6%99%82%E5%AO%B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