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嘉義縣112年「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實施計畫
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喚起國人重視夫妻、親子、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並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促進家庭溫馨、和樂,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辦理嘉義縣112年「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實施計畫,詳細資料及表格請詳閱活動計畫,活動相關簡述: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逕寄至祥和國小輔導室林信宇主任收(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號)。
二、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徵選件數:
- 國小低年級組:每校1-8件作品。
- 國小中年級組:每校1-8件作品。
- 國小高年級組:每校1-8件作品。
- 國中組:每校至多8件作品。
- 國中組:每校至多8件作品。
三、遴選名額:特優各組10名、優選各組10名、佳作各組20名。(各組參賽作品,得依送件數由評審決定獲獎人數,未達標準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四、獎勵方式:
- 特優:各組10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卷5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 優選:各組10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卷3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 佳作:各組20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學校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 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1位學生參賽為原則,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