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0789E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透過辦理相關活動,協助幼兒發展階段之父母經由婚姻、親職教育的學習,瞭解幼兒發展,創造夫妻共親職同盟,與孩子共同學習和成長。
三、本案內容詳見附件之實施計畫,有意申請之幼兒園請檢附相關表件,於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四、計畫相關電子檔已公告至「新竹縣縣政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公告」(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及本中心網站(網址:https://hcc.familyedu.moe.gov.tw/)。
五、檢附海報、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