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縣113年度慈孝家庭楷模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喚起縣民表現慈愛、重視孝行之美德,發揮典範學習效果,並鼓勵家庭成員對彼此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的態度,營造溫馨和樂之幸福家庭,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實施對象:本縣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家庭,分為高中職、國中、國小3組,且獲推薦者須於5年內未曾獲內政部「孝行獎」、教育部及本縣「慈孝家庭楷模」表揚者【請各校應確實檢核上開條件始得送件】。
四、本活動為著重親子之間融洽之互動,展現家庭平日營造溫馨、和樂的氛圍,爰請學校廣為宣導旨揭計畫所述之選拔標準,及本計畫所附「全國慈孝家庭月-家庭有愛、孝道永傳之教育論述」,以符慈孝家庭楷模選拔之精神。
五、本縣所屬學校班級數12班(含)以上者,薦送1件以上為原則(班級數12班以下,請踴躍薦送)。
六、推薦方式: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再由學校推薦,於113年3月22日(星期五)17時前將相關表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縣芎林國小學務處劉定城主任收(郵戳為憑),並請電話確認【地址:307新竹縣芎林鄉文山路288號;電話:(03)5923184轉513),並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年慈孝家庭楷模推薦」。
七、學校所推薦家庭將由本縣組成「新竹縣113年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委員會」進行評選,評選結果預定於113年4月公告於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hcc.familyedu.moe.gov.tw)及本府教育局網站-家庭教育中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