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本縣文化局113年度「彰化縣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說明:
一、 |
依據「彰化縣文化局辦理彰化縣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補助資格為建築物位於彰化縣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 |
三、 |
本補助計畫受理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歡迎符合資格之民眾及團體踴躍提案申請。 |
四、 |
相關申請計畫書文件表格置於文化局官網-熱門主題-老屋補助,網址為:https://www.bocach.gov.tw,請逕自上網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