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以臺教社(三)字第 114240092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 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1日臺教社(三)字第1142400921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 司許科員,電話:(02)7736-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