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關閉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但不影響網頁內容陳述,如開啟JavaScript,可得到視覺與特效的最佳瀏覽
列印功能:請按下ctrl+P開啟列印視窗,或由工具列中選擇列印功能
如需要選擇字級大小,請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如需要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
小
中
大
search
進階搜尋
close
教育部家庭教育資源網行政資源
最新消息
教育部公告
縣市公告
認識家庭教育
臺灣家庭教育發展
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簡介
全國家庭教育中心資訊
法規計畫
家庭教育相關法規
其他與家庭教育相關法規
計畫
成果專區
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相關網站
網站資源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行政資源
專業人員
認證專區
社會大眾
學習資源
專業人員
學習資源
最新消息
首頁
訊息公告
訊息公告
:::
函轉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1份,敬請貴校踴躍申請,並於113年2月20日(二)前函報相關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請查照。
更新日期:2024-02-01
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社(二)字第1130002008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結合「家庭教育」及「戶外教育」為推動主軸,擇合宜且安全之戶外場域,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鏈結社區資源,增進親子共同成長,以促進與社區之良好互動及共好發展。
本案活動型態包括「場館體驗」、「社區走讀」、「自然探索」等3種,可同一計畫辦理多梯次相同活動行程(至多2個梯次),並納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活動行程中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時數應達整體活動之三分之一,以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為實施範圍,並運用家庭教育資源網中教材作為課程規劃內容(網址:https://familyedu.moe.gov.tw)。
囿於公文作業期程與經費限制,本中心將依遞件順序優先提報申請,請於113年2月20日(二)前函報「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申請表、經費申請表等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
相關檔案
檔案名稱:
函轉教育部辦理「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1份,敬請貴校踴躍申請,並於113年2月20日(二)前函報相關資料一式7份至本中心,請查照。
檔案類型:
(55.46kb)
上一則
回上頁
若Javascript不支援時,請按下alt + ← 回上一頁。
回列表頁
下一則
回頂端
search
搜尋
進階搜尋
行政資源
專業人員認證專區
社會大眾學習資源
專業人員學習資源
最新消息
教育部公告
縣市公告
認識家庭教育
臺灣家庭教育發展
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簡介
全國家庭教育中心資訊
法規計畫
家庭教育相關法規
其他與家庭教育相關法規
計畫
中長程計畫
補助計畫
成果專區
家庭教育成果專區
相關網站
網站資源
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
請選擇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網站導覽
常見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