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3年「第19屆教育奉獻獎」初審與推薦事宜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0410號函 辦理。
●推薦對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受推薦人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
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之具體績效。
●受推薦人資料注意事項:
1.推薦表請依各欄位之填寫說明詳實填寫,並請務必留意字數限制(含空格、標點符號及英文字母),
逾規定字數將無法完成資料上傳。
2.具體績優事蹟佐證資料請以A4大小列印、燕尾夾固定,勿膠裝。並掃描為PDF檔,每位受推薦人可上
傳10個資料(單一資料大小限10MB以內, 總資料大小限40MB以內),檔名請簡述資料內容。
3.推薦人半年內「彩色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檔案格式 JPG,檔案大小800KB-4MB。
●被推薦人所提供資料(含照片),將作為獲獎後新聞媒體宣傳、芳名錄編撰及表揚大會使用,請被推薦
人依照片使用目的提供適當照片。
●推薦資料請於113年3月29日前電子郵件至金門縣政府承辦人信箱yuhan0726@mail.kinmen.gov.tw
●檢附「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表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