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吳志文老師
【適讀對象】專業人員
自主是每個人在青少年時期重要的發展任務,更是往後各個生命階段身心健康與社會適應的基礎(Chirkov, Ryan, Kim & Kaplan, 2003)。既然自主這麼的重要,那到底「自主」是什麼呢?
我在課堂上經常問這個問題,大學生最常回應的答案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真的是這樣嗎?我鼓勵他們繼續想一想:「如果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到了極致,會不會出現什麼問題呀?」學生們想了想後,接著說「這樣會給別人添麻煩吧!」、「這聽起來好像又太放縱了…」。
就這樣一來一往,我和學生們開始辯證著自主是什麼,最後得到了大家都認同的結論:「自主並不是無邊無際的『做自己』;相對地,要成為自主的個體,就必須先養成自律與自制的能力,要可以做到自我管理、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影響,並且能夠為自己負責的前提下,才能夠自由自在、心安理得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成為真正自主的人」。
在關係中學會自律與自制
家庭中的人際關係,尤其是親子關係,不僅是最初社會化的環境、多數人第一個社交關係,更是讓我們開始學會自律、自制,進而朝向自主成熟發展的起點(Steinberg, 1990)。畢竟家長是供給孩子生活所需的主要照顧者,對孩子的行為有一定的影響力,因此孩子想要在受家長保護的生活中獲得更多的自主空間,就必須跟家長積極溝通,以及展現自律與自制的能力,達到相互理解的信任;針對此二點,簡述如下:
一、孩子要釐清疑慮,做個自主負責的人
孩子在青少年階段,隨著心智與身體的逐漸成熟,開始對許多事情感到興趣、躍躍欲試,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葉光輝,2012)。但是,從家長的角度出發,家長作為孩子的照顧者,有義務要敦促孩子不要跑得太快、衝得太急,要小心不要因為過度的自信而造成傷害。孩子可能會覺得很掃興,覺得自己被阻礙了,或是覺得家長是老古板;而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孩子可以多想想「這件自己好想要做的事情,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以及「自己可以為所有可能造成的結果負責嗎?」只要能把這些疑慮釐清,尤其是讓家長相信孩子願意,也有能力可以自己承擔後果,我相信多數的家長還是會鼓勵孩子嘗試,並且在心中期待著,孩子可以藉由這次的經驗中更加邁進一步,朝向成為獨立自主成熟的大人。
二、孩子請向家長展現自律與自制的能力
孩子要如何讓家長相信自己具有自律與自制的能力呢?我們可以從一般的日常生活開始做起。更具體地說,我建議孩子要做到「自我揭露」和「自我安頓」,這兩個具體的子職實踐,目的都是讓家長感到安心與放心,並且有助於增進家長對孩子有能力管理自己生活的信心(張芸慈,2021)。以下我們就來談談,要如何做到「自我揭露」與「自我安頓」。
(一)自我揭露:自我揭露指的是孩子會主動告知家長、與家長分享自己的狀況。像是告訴家長,自己打算怎麼安排一個人的時間,在保有隱私的前提下,分享自己有什麼行程規劃,最近生活中遇到什麼有趣的事情,又有哪些煩惱,或者是自己有哪些想要在未來實踐的目標…等。透過自我揭露,家長能夠更清楚地知道孩子正在經歷哪些事情、有什麼樣的經驗與感受,如此一來,家長就不需要過多胡思亂想、妄作猜測。更重要的是,家長有一個雙向的管道,與孩子溝通自己的想法,適時適度地提醒孩子哪些行為,有可能帶來自己想不到的影響,一起討論該如何處理或面對,也藉此提升了孩子自律、自制、管理自己生活的能力。
(二)自我安頓:是指孩子可以善盡自己的社會角色責任與義務。像是,作為一個個體,應該要養成規律良好的生活習慣、維持衛生整潔的生活環境,可以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健康;而身為在學的學生,除了善盡認真學習的本分,在學校要能尊重教師、友愛同學,能夠與他人和諧自在地相處;而身為家裡的一分子,要做好分配到的家務工作,不製造其他家人的困擾。透過自我安頓,孩子在一些基本的生活面向上做到自律與自制,能讓家長相信孩子有一定的能力可以去嘗試、拓展、豐富自己的生命經驗。相對地,如果以上這些基本的生活面向,都無法安頓好自己的生活,家長自然很難放心地讓孩子去嘗試一些更具挑戰性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似乎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家長會對於「讓孩子自主」感到擔心、質疑,或是嚴厲禁止。
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命題,我們希望每個孩子都能發展出獨立成熟的自主性,只是在這之前,孩子需要向家長展現出自己具有管理自己生活的能力。而我也具體提出建議,孩子可以試著透過自我揭露與自我安頓,從中學習,並且向家長證明自己足以令人放心,那麼在與家長爭取更多自主空間的時候,家長就更能夠感到安心,有信心同意、鼓勵孩子嘗試看看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自己管理自己的生活。
寫給家長:避免過度保護或嚴厲禁止
要讓孩子能夠在關係中學會自主,除了孩子要能夠學會自律、自制,以及自我管理,家長必須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親子關係。雖然保護孩子是家長應當善盡的親職職責,但切記要避免過度地保護,這反而會讓孩子感覺到「家長覺得我沒有能力」,無助於孩子的自主發展(吳麗娟,1999)。同樣地,家長應該避免不明就裡地禁止孩子,這不僅會讓孩子對親子關係感到不信任,還可能迫使孩子在不願告知家長詳情的狀況下,自行從事一些可能招致風險的活動。我會建議家長用「充分溝通」取代「過度保護與嚴厲禁止」,試著和孩子解釋自己的擔憂、接納孩子充分表達自己的想法、給孩子證明自己有能力承擔行為後果的機會,並且試著與孩子協商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張珍麗、張海琳譯,2012)。
參考文獻
吳麗娟(1999)。「共依附」父母的親職教育:放下孩子,釋放自己。諮商與輔導,157,17-23。
張芸慈(2021)。單親家長知覺青少年子女子職實踐對其心理與親職適應的影響(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台北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張珍麗、張海琳(譯)(2012)。P.E.T.父母效能訓練(原作者:T. Gordon)。台北市:新雨。
葉光輝(2012)。青少年親子衝突歷程的建設性轉化:從研究觀點的轉換到理論架構的發展。高雄行為科學學刊,3,31-59。
Chirkov, V., Ryan, R. M., Kim, Y., & Kaplan, U. (2003). Differentiating autonomy from individualism and independence: A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perspective on internalization of cultural orientations and well-being.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4, 97-110.
Steinberg, L. (1990). Autonomy, conflict, and harmony in the family relationship. In S. S. Feldman & G. R. Elliott (Eds.), At the threshold: The developing adolescent, pp. 255–276.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