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多元家庭影片導讀手冊(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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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臺灣的收養機制與收養困境




                                  回顧臺灣對於收養制度的改變,2012 年以前收養是採「契約制」,只要出、收
                              養雙方達成共識、滿足年齡與輩份的限制,即可進入法律程序。假如片中健一收養

                              悠宇是在 2012 年前,開庭時在秀玉的同意下以及悠宇對於健一「爸爸身份」的認可,

                              即完成收養;但在 2012 年之後,為保障兒童最佳利益,也避免販嬰事件發生,修正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必須改由中立機構媒合出、收養;不過為了孩
                              子的最佳利益,收養流程需要經過一連串評估,過程相當嚴謹,卻也讓小孩等待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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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收養家庭的時間變長。根據衛福部 2021 年統計 ,臺灣有近 900 位孩子等待出養,
                              僅有 218 位孩子完成收養,國內完成收養的多為 1-3 歲的孩童,3 歲以上孩童較多為
                              跨國境收養,加上平均 1-2 年不等的收養流程,不僅考驗著收養人的耐心,也顯示
                              孩子需要多一點的「幸運」才能等到穩定的家。


                                  此外,在本片健一欲收養悠宇,則涉及到同志非血親收養家庭之相關議題。倘

                              若悠宇的生父立維仍健在,且健一與立維能透過同婚專法結婚,那麼健一便可收養
                              立維的「親生子女」,健一與立維共同成為悠宇法律上的雙親,程序上與異性戀夫

                              妻無異,都必須經過機構評估後,向法院提出聲請。但片中因立維已逝世,若依照
                              現行法律,健一無法以立維配偶的身分收養悠宇,須另由機構媒合適合悠宇的收養

                              人。只不過出養方與社會觀點多期望孩子是在有婚姻的雙親家庭中成長,這也導致
                              單身、非典型家庭收養會面臨更多的疑慮和限制。

























                             1  資料引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收出養媒合服務概況表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ashx/File.
                               ashx?FilePath=~/File/Attach/2667/File_182333.pdf,瀏覽日期:2022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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