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推展工作參考手冊
P. 201
附錄
附錄五
高雄市○○○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
評鑑 配 評鑑 配
評鑑指標 評鑑指標
項目 分 項目 分
1.成立推動家庭教育工作小
5
組情形。 1.將家庭教育內涵融入課程
10
2.召開相關會議研訂家庭教 計畫情形。
5 二、
一、 育教學與活動情形。
家庭
行政 3.鼓勵校內教師或行政人員
作為 參與家庭教育各項研習、 5 教育
20% 培訓及工作情形。 課程 2.落實每學年在正式課程外
20%
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 10
4.具體規劃家庭教育實施期 課程及活動情形。
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 5
明。
1.對於重大違規、特殊行為
1.運用多元方式宣導家庭教 或弱勢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育政策及內容(含宣導方 10 四、 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提 10
式、內容)。 家庭 供必要之親職教育諮詢輔
教育 導及協助情形。
三、
家庭 2.會同家長會辦理家長親職 輔導
教育 教育、代間教育、婚姻教 10 20% 2.對於上揭個案家庭,持續 10
宣導 育、資訊素養教育活動情 輔導及追蹤情形。
30% 形。
3.執行家庭教育中心各項計 五、 1.家庭教育創新教學或活動
5 5
畫辦理情形。 創新 方案。
4.宣導家庭教育諮詢專線 作為
5 2.推動家庭教育特色。 5
412-8185情形。 10%
合計 100
201
DI ڝ JOE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