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推展工作參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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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七


                                           嘉義市國民中小學家庭教育評鑑




                 校名:                            填表日期:


         高                                                                              自評      辦理      備
         級           評鑑項目                               評鑑指標                            分數      情形      註
         中
         等                          1.未於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
         以        1.於每學年在             程及活動。(0分)
         下          正式課程外           2.辦理融入式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且達到預
         學          實施四小時             期效果。(1-4分)
         校          以上家庭教           3.有於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
         家                            程及活動且達成預期效果,但未載於行事
         庭          育課程及活             曆。(5-7分)
         教          動,載於行           4.有於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
         育          事曆中               程及活動,並載於行事曆中,且達成預期效
         推                            果。(8-10分)
         展
         工        2.學校與家長           1.無辦理以家庭教育為主題之相關活動。(0
         作          會辦理家庭             分)
         參          教育為主題           2.有以學校資源辦理以家庭教育為主題之相關
         考          之活動,如             活動。(1-3分)
         手          親職教育相           3.有以學校資源辦理以家庭教育為主題之相關
         冊          關活動如:講
                                      活動,且達成預期效果。(4-5分)
                    座、藝文活
                                    4.有與社區、民間團體合作辦理以家庭教育為
                    動(演講、
                                      主題之相關活動。(6-7分)
                    作文、美
                                    5.有與社區、民間團體合作辦理以家庭教育為
                    術、書法、
                                      主題之相關活動,且成效良好。(8-10分)
                    壁報等)
                                    1.無承辦教育處家庭教育之研習或活動。(0
                                      分)
                                    2.有承辦1案教育處家庭教育之研習或活動,且
                  3.承辦家庭教
                                       成效良好。(1-2分)
                    育中心之研
                                    3.有承辦2案教育處家庭教育之研習或活動,且
                    習或活動
                                       成效良好。(3-4分)
                                    4.有承辦3案以上教育處家庭教育之研習或活
                                       動,且成效良好。(5-10分)
                  4.學校每學年           1.未有人員參與培訓課程。(0分)
                    皆鼓勵教職           2.兩人以下參與家庭教育培訓課程,由人事單
                    員參與家庭              位建立參與人才資料庫。(1-2分)
                    教育人員培           3.三人以上參與家庭教育培訓課程,由人事單
                    訓課程                位建立參與人才資料庫。(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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