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性平季刊 NO92 我是媽媽,我需要社會看見我:女性肢體障礙者的母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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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企劃 /「媽」的力為校苦力 : 多元家庭與家長的子女學校教育參與











                  在社會中的身體圖像-肢體障礙者的為母過程


                      在研究所指導教授的鼓勵下,我接觸了既熟悉又陌生的議題──障礙媽媽的故事。
                  起初我最關注的是邁入中年後,我的母親開始面臨停經、肌肉無力、心肺功能下降等
                  身體徵狀。我的研究以中年小兒麻痺女性的後期症候群為切入點,採用敘事取徑,從
                  社會脈絡、身體圖像、性別的立體空間思維進行質性訪談與類屬編碼和脈絡整理 ( 如
                  圖 1 )。雖然個人都存在於浩大的當代社會中,但敘事研究可以超越一切,社會科學研

                  究當中,敘事研究被視為連結個人、組織、政府、社會的過程,個人的經驗不僅代表
                  個體,更是整個社會的議題 (Riessman & Quinney, 2005)。因此我運用了敘事研究的
                  工作方法,與這群小兒麻痺女性展開了建構生命歷程的研究。



                                                             1950 年代臺灣的社會福利政策僅有
                                                         3項:1953 年頒布《軍人保險條例》及
                                                         1958 年的《公務人員保險條例》與《勞
                                                         工保險條例》,這個時期被稱為臺灣社會
                                                         福利發展緩慢的階段。障礙者相關法規
                                                         在 1980 年公布,當時仍視身心障礙者為
                                                         傷殘者,政策背後的醫療模式思維,直

                                                         到 1990 年之後才逐漸改變。1994 年內
                                                         政部的《邁向二十一世紀社會福利之規
                                                         劃與整合─福利服務背景說明》中指出,
                                                         障礙者雖然是今日的「殘」,但透過醫療、
                                                         復健、教育、訓練等人為目的的努力,亦
              圖1 : 研究架構與三維空間圖像
                                                         可能是明天的「健」( 內政部,1994)。


                       回首我的研究中,在缺乏政策支持的環境下,障礙者就像是社會鬥士,必須靠著
                   自己的力量,衝破社會的刻板印象。五位訪談者中,有三位訪談對象在社會定義的適
                   婚年齡走入婚姻,家庭生活與親職照顧,讓她們深刻經驗、體會主流社會對於障礙母
                   親的偏見、不友善,甚至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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