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師手冊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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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對婚姻的成立都有詳細規定(圖 1-3)。

                     近年來,也有些人選擇同居,而不採取法律上的婚姻登記,因此,家庭建立
                     的樣貌也愈來愈多元。







                                            •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民法》                 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親屬編             • 男未滿 18 歲,女未滿 16 歲,不得結婚。
                                            • 男未滿 17 歲,女未滿 15 歲,不得訂定婚約。















                       《司法院釋字               • 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第七四八號解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 未滿 18 歲者,不得成立前條關係。未成年人
                         釋施行法》                 成立前條關係,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圖 1-3  法律對婚姻的規定



                       綜合上述,討論家庭定義的主要考量有三,包括成員屬性、功能提供,
                     以及成員居所(圖 1-4),這就是「家」。




                                             成員
                                             屬性
                                 功能

                                 提供


                                                              family
                                    成員
                                    居所


                                             圖 1-4  家庭的定義主要考量三要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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