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學示例第3冊: 主題軸三 人際互動與親密關係發展
P. 5
01
奇妙的情緒
設計理念與使用說明
本 手冊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家庭教育議題」與「教育部 106-
107 年委託進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課程參考大綱研
修計畫成果」(以下簡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課程參考
大綱」,參見附錄),並呼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總綱核心素養進行教
學活動設計。
活 動設計以學習者為主體,編寫格式不採用過去從教師角度出發的引起
動機、發展活動及總結活動等教學活動步驟,改以幼兒或學生在課堂
上進行的活動為主,輔以部分的教師講授或總結。
針 對幼兒園、小學低年級、小學中年級、小學高年級、國民中學及高級
中學等不同學習階段,本手冊依據每一個階段的家庭教育學習表現設
計兩個示例,除了幼兒園階段以外,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之學習時
間,其一以各個學習階段的「節」為單位進行設計,另一以少於一節課時
間的「次」為單位規劃活動,以增加教師進行教學活動之彈性。
家 庭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
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為利學校落實執行此規
定,本手冊之教學活動設計均為外加課程(幼兒園階段除外),亦即不論
是以「節」或是以「次」為單位的活動所規劃的教學時間,均非融入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中各學習領域之教學時間,其教學時間規劃說明如下:
1. 以「節」為單位的示例,可運用於彈性學習課程、未安排活動的班會或週會、
定期評量的下午等時間進行。
2. 以「次」為單位的示例可於晨間或導師時間、班會或週會既定活動後之剩餘
時間進行。
3. 課後學習活動計入學習時數,因此不論以「節」或以「次」為單位的活動都
可運用週末、寒假或暑假等時間,可搭配在幼兒園或學校內的活動進行。
教 學活動示例之內容,分為設計說明、單元評量、參考資料及附件四部
分,分別說明如下:
1. 設計說明,包含以下四項主要內容:
(1)設計理念:說明該示例對應的家庭教育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配合之總
綱核心素養、活動設計之對象及主要活動方式與目的。
(2)內容重點:提供幼兒或學生透過教學活動所習得的家庭教育相關素養。
(3)單元架構表:表列該示例包含的活動名稱、節數或次數、每次或每節活
動的時間、方式及目標。
(4)單元內容:主要包含設計依據、學習目標及活動設計三部分。
①設計依據:包含總綱核心素養、家庭教育議題、其他議題融入、其他領
域 / 科目連結、教材來源及教學設備 / 資源等內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