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師手冊.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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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的「自我分化程度」,「自我分化」反應了一個人能否分化感情與思維,
                    亦即在家庭中能維持自我獨立,又能與他人維持情感連結的平衡狀態(翁

                    樹澍、王大維譯,1999)。對青少年而言,當父母未能適時調整適當的親
                    子界限與分化程度,就可能抑制子女的自主性發展。



                 青少年期是親子關係重新調整的歷程,可以運用雙贏的態度,協商創造出

               雙方都被關懷的方法。因此學習正向溝通、聽與說的技巧,例如「我訊息」、
               積極傾聽、正向回饋、同理心等,能讓互動模式從父母主控逐漸轉變為會談協

               商、共同決定,親子間權力便漸趨平衡互惠。這樣支持性的關係,能緩和親子
               衝突,提高青少年溝通之意願(陳金定,2007)。

                 為了支持孩子將來能成為一個在真實世界擁有自己翅膀的成年人,父母應
               開始學習在「協助子女做出最佳決定」與「容許子女學習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間做出適當取捨、保持平衡。



               二、家庭暴力與因應



               (一)家庭暴力的意義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

               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家庭暴力防治法,2015)。這些施虐情形出現在配偶
               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

               血親或直系姻親、現為或曾為四等親之內的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等對象及其未
               成年子女。



               (二)家庭暴力的形式

                 管教與家暴的不同在於前者是配合孩子的認知生理發展階段,施以適性教
               育,以有利於他們適應未來社會與身心利益為最大考量;而出於父母自己的情

               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恐嚇威脅、缺乏一致合理的管教原則,而造成孩子的身
               心傷害或是長期目睹父母相互辱罵,可視為疑似家暴。

                 家庭暴力有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暴力與性暴力等四種形式。身體暴
               力包括肢體傷害、限制行動。精神暴力包括警告、嘲弄、辱罵他人之言語及動

               作、跟蹤、目睹家暴、惡意冷漠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等。經濟暴力
               包括過度控制家庭財務、拒絕或阻礙工作、強迫借貸、強迫擔任保證人、就各

               類財產設定負擔或限制使用收益。性暴力包括強暴、亂倫、不當性對待等。在
               兒童虐待的形式裡還包括了疏忽,指兒童照顧者因無知、無意或有意對兒童的

               基本需求不加注意,以致於因照顧不當,使兒童身心受到傷害或有受到傷害的
               可能。






            32 PART3 家庭壓力與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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