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師手冊.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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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
自救求助 警政 113 教育 社政 醫療
避免激怒 110
施暴者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緊急裝備:
證件、金錢 蒐集證據 ◆陪同被害人偵訊出庭 ◆就業輔導
盡快離開 ◆協助申請保護令(暫 ◆法律協助
時保護令和通常保護
◆醫療服務
現場 協助就醫 令) ◆經濟扶助
◆庇護安置 ◆住宅輔導
聲請 ◆就學服務 ◆心理諮商輔導
緊急保護令 ◆家庭服務
圖 3-1 家庭暴力因應流程
資料來源:1. 衛生福利部(2020 年 4 月 6 日)。家暴防治。取自 https//www.mohw.gov.tw/cp-
190-231-1.html
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2020 年 3 月25 日)。家暴服務流
程圖。取自 https://orgws.kcg.gov.tw/001/KcgOrgUploadFiles/352/relfile/70797/
58398/fb2c3409-3a39-491d-a7e1-044399e0ec2a.pdf
(2)保護令申請
當事人可提出聲請的保護令有暫時保護令和通常保護令,差別在司法
審理的時間以及保護令的時效。如果遇到緊急狀況,有具體受暴事實時,
主管機關或警察、檢察官可提出緊急保護令聲請,讓被害者獲得即時的保
護。而保護令的聲請款項,包括禁止施暴、禁止接觸、遷出令、遠離令等,
有效期間通常為兩年以下,可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一旦保護令核發,若
相對人違反保護令,則會面臨刑期、拘役或罰款等刑罰。
(3)通報責任
學校師長是兒少在主要照顧者之外關係最密切的重要他人,若知悉有
可疑家暴個案,具有責任通報義務,若無正當理由未在 24 小時內通報者,
處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教師須具備辨識兒少身體上
的傷害、學生行為指標及家庭環境的能力,以維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當我們總是身處在害怕的情緒裡,便很難在關係中感受到真正的愛與在
乎,這樣的關係就會成為沒有愛的壓迫關係,讓我們失去自我,自我消失後我
們當然也沒有辦法去愛。而愛很多時候,也是施暴者恐懼的來源,害怕不被愛、
失去愛,所以強力索取、控制、要求、苦苦相逼(周慕姿,2017)。施暴者、
受暴者、目睹者,每一個家暴家庭的成員都需要專業的協助,例如個別諮商、
34 PART3 家庭壓力與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