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家庭教育議題教師手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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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廣告代言
                      廣告為了強烈推薦商品,往往會出現代言人(spokesman)或推薦

                    人(endorser)。代言人的推薦理論,是建立在消費者對代言人的信賴,
                    並希 望 此 種 信 賴 能 夠 轉 移 到 產 品 ( Daneshvary & Schwer, 2000)。

                    根據 Freidan(1984)的分類,廣告代言人的類型有四種:名人、公司高
                    階經理、專家和典型消費者,說明如表 2-4:



               表 2-4 廣告代言的類型


                     類型                            說明                                 舉例


                     名人          指成就領域與推薦產品無直接相關之公
                (Celebrity) 眾知名人物。                                          名模代言房地產
                 公司高階經理 企業本身的知名度或規模,可以影響到                                   棉業經理推薦襪子
                   (CEO)         消費者之注意力。

                     專家          其專業知識與權威,讓人相信其對產品
                  (Expert)       的贊同是出於專業的判斷。                               牙科醫生推薦牙膏

                  典型消費者          指一般大眾,由於與觀眾處於相似的地
                   (Typical      位,讓人覺得自然,未經掩飾,可以採 家庭主婦推薦嬰兒奶粉
                 Consumer) 信。

               資料來源:廖森貴、鄧筱羚(2003 年 11 月)。廣告代言人、顧客價值對購買意願之關係研究。
               2003 年知識與價值管理學術研討會發表之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蔡燕婷(2000)提出名人代言在推薦人的記憶、廣告態度、購買意願方面,

               有最好的效果。但是這些廣告代言人是否有誇大不實的現象,消費者需要明智
               判斷,若發現有廣告不實的現象,也可根據相關法令進行求償喔!





            名人代言
               的爭議

                        名嘴代言「某品牌的益生菌」產品廣告,內容宣稱「讓你腸道裡
                      所有東西排光光……輕輕鬆鬆,2 天就瘦 1 公斤」等詞句,是過度廣
                   告商品效能。依照食安法第 28 條,食品廣告不得涉及醫療效能等,一旦刊
                   載不實,主管機關不但可以處罰業者,還可依照行政法第 14 條,代言人若
                   是有共同或是故意宣傳不實內容,同樣可向代言人開罰 4 萬元以上、400
                   萬元以下罰鍰。
















            50 PART2 家庭消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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