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給家一個擁抱認識多元型態家庭學習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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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導
現 、 去 在 來 未 與 過 態 型 元 的 庭 家
多
綜觀而論,在不同的歷史脈絡與社會經濟條件下,「家」的概念與組成是多變的,
對於親密關係、婚姻與生育的框架與挑戰也不斷變動,看見這些差異與變化,並非要
區分優劣,而是要看見更多關於「家」的可能。隨著社會開放,家庭的模樣不但變得
更多元,能見度也不斷提高。因此,如何看見每一個家庭的不同,理解每一個家庭的
處境,為多元型態家庭開創友善氛圍,成為重要的課題。
二、多元的家庭組織型態概況
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均會進行「家庭收支調查」, 依其 2020 年調查報告之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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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對「家庭組織型態」的名詞解釋說明如下:
(1)單人家庭:指該戶僅一人居住。
(2)夫婦家庭:指該戶僅夫婦二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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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單親家庭 :指該戶成員為父或母親中一人(離婚、分居或寡居),以及均未婚
子女所組成,不含其他親屬。
(4)核心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父及母親,以及至少一位未婚子女所組成,但可能含有
同住之已婚子女,或其他非直系親屬。
(5)祖孫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祖父/母輩」及至少一位「未婚孫子/女」輩,且第
二代直 系親屬(父母輩)不為戶內人口,但可能含有同住之第二代非直系親屬。
(6)三代家庭:指該戶成員為「祖父/母」輩、「父/母」輩及至少一位「未婚孫
子/女」輩, 但可能還含有其他非直系親屬同住。
(7)其他家庭:凡無法歸於以上型態者均屬之。
而從統計數字來看,過去被認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在 1988 年曾超過半數,
占了全體家戶的 59.1%;但到了 2001 年已下滑至 46.7%,2020 年的數據(如圖 1)
更顯示「核心家庭」只占了 33.05%;反而單人家庭、單親家庭與夫妻家庭的占比提升,
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無法被歸類的「其他」家庭在 2020 年更占了 9.12%,彰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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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家庭的多元樣貌。另外,現有各類戶籍統計資料沒有「同居 」的類別,就是婚姻
3 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總處〈109 年家庭收支調查〉。https://win.dgbas.gov.tw/fies/a11.asp?year=109,
瀏覽日期:2021 年 8 月 31 日。
4 補充國家教育研究院對「單親家庭」之定義:指稱父母與子女所組成的核心家庭中,遭遇配偶離婚、分居,
或配偶之一死亡、遠離或隔離,或未婚認養子女、未婚生子,造成家庭中雖有子女,但僅有一位家長兼父親
與母親雙重身分來撫養及管教子女的家庭。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11096/,瀏覽日期:2021
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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