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推展工作參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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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理念篇
五、內容
WHAT
(一)家庭教育內涵
依據我國家庭教育法第2條,家庭教育範圍包含「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
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其
他家庭教育事項」,根據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述,則其用詞的定義如下:
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
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
性別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
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
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能
之教育活動。
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
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
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
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或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但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每學年在正式課程外實施的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時間有限,並無法將家庭教育
法所規範的內容全都執行,因此必須符合學生發展階段的需求。亦即是在第12條
的第一項規定中,在正式課程外實施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應依學生身心發展、
家庭狀況、學校人力、物力,結合社區資源為之,並於學校行事曆載明。
家庭教育應包含哪些主題與內容?美國家庭關係協會(National Council on
Family Relation,NCFR)以生命歷程觀點且符應社會變遷而規劃建構的「生命
全程的家庭生活教育架構(Framework for Life Span Family Life Education)(
表1-2-2)」可作為參考。NCFR以個人及家庭發展歷程中的人生發展階段為縱
軸,包括「兒童期(childhood)」、「青少年期(adolescence」」、「成人期
(adulthood)」以及「中老年期(later adulthood)」等四個階段;以生活中面
臨的議題為橫軸,包含「社會脈絡中的個人與家庭(families and individuals in
societal contexts)」、「家庭互動(internal dynamics of families)」、「人類生
命全程的成長與發展(human growth and development across the lifespan)」、「
人類的性(human sexuality)」、「人際關係(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家庭資源管理(family resource management)」、「親職教育與指導(pa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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